1、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。
2、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编码吗。
3、纳税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。
4、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。
以下内容关于《
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
》的解答。
1.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:区域码+。
2.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。
3.纳税人识别号,一律由15位、18或者20位码(字符型)组成,其中:企业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,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(其中区分主码位和校验位之间的“-”符省略不打印)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,作为其“纳税人识别号”。
4.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,其中:1—2位为省、市代码,3—6位为地区代码,7—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,9—10位行业代码,11—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。
5.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外籍、港、澳、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:区域码+。
6.相应的有效证件(如护照,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)号码。
7.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。
8.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,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8位码为其“纳税人识别号”。
9.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“纳税人识别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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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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