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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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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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: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六十八条[非法采矿案(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)]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,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,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,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2.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本条规定的“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”:(一)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。
3.(二)采矿许可证被注销、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。
4.(三)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。
5.(四)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(共生、伴生矿种除外)。
6.(五)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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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采矿从犯怎么定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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