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内容关于《
两个双引号之间加顿号是正确的吗
》的解答。
1.不正确1990年出版的《标点符号使用法》没有规定在两个引号或两本书名之间使用停止符号,但文本中有一些例子并不用于指导。
2.例如,问号部分说:“有些句子有疑问词,如‘谁’、‘什么’、‘如何’,但整个句子不是疑问句,结尾没有句号。
3.”这里的“谁”、“什么”和“如何”之间没有停止符。
4.由于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,在引号和引号之间、书名和书名之间的出版物,不能用逗号或扣篮算错。
5.标点符号的使用应注意经济原则,有标点符号时不应使用,但有一个前提,就是不能妨碍意义的表达。
6.扩展资料几个引号里面是列举的词语,引号间可以不用顿号。
7.当然,如果用了也不算错。
8.下面是不用的例子:名词是事物的名称,例如“山”“水”“手”“道德”“法律”。
9.(《语法修辞讲话》例)引号里面如果是独立的句子,而且有了句末点号,引号间以不用顿号或逗号为好,用了可能显得很难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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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双引号之间加顿号是正确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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